天津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该奖为是社科类最高奖励之一。请各有关学院积极组织老师申报。
此次申报时间紧迫,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申报要求,抓紧时间组织材料!有关本届评奖工作实施细则等材料见附件,也可登录天津社会科学网(http://www.tjskw.org.cn)查询下载。
一、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1.凡工作单位在天津(含中央和各省市驻津单位)的作者,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含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社科普及读物、译文、译著、工具书、年鉴、古籍整理、音像制品等)和未公开发表且具有重大决策咨询价值的党委和政府内部呈送的智库类研究成果,符合《评奖条例》规定的,均可申报参评。
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艺术创作成果(不属于社科研究范畴)、教材、辅助教材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在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参加我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作品,或虽参加过我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但未获得奖励的作品,近年又有较高的评价和较好的社会反响,并能够提供充足的佐证材料及申报说明,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评奖办公室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也可按程序申报参评。
3..申报研究报告类的成果,须为省部级及以上规划单位立项且已结项,其申报时限须以结项时间为准。成果至少要有两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研究报告核心内容相对应的、附有项目编号的论文作支撑,其中须有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发表。未公开发表且具有重大决策咨询价值的党委和政府内部呈送的智库类研究成果,申报参评条件是:经有关单位正式立项且已结项,有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且被相关部门采纳,并附有包含成果被采纳程度、转化形式和决策影响、社会影响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并且有系统研究报告作为申报基础支撑的。
4.每位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其中可申报1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和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也可同时申报2 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但1人不能同时申报2项独立完成的成果。
5.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原则上按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成果的署名申报,研究报告则按结项书中项目承担人顺序申报,一项成果最多署名5人,并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研究内容。成果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应为申报人,如因故需要变更申报人,在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本届没有申报成果的情况下,则由成果的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并应有经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及主要合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署名为“××单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
6.如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为准);如是独立成册,也可单卷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经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则不能再整体申报。原则上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
7.符合本届评奖范围和条件的已故作者的成果,经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也可由作者继承人委托第二作者申报。
8.获得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等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和教育部等省部级以及相当于省部级奖励(如孙冶方经济学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薛幕桥价格研究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及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等)的各类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9.第一作者为副省级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0.著作权有争议或不符合学术规范的作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办法
凡符合本届评奖申报条件的作者,可向所在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天津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
本届评奖申报程序,请登录天津社会科学网(http://www.tjskw.org.cn),按照成果申报系统要求填报、下载打印(申报表用 A4 纸打印)。作者申报时要提交成果和必要的佐证材料各2份(其中至少有1份原件)。外文成果还须附2000字左右的中文提要。申报成果的评审组归属按所含学科设置由申报者自行确定填写。注册申报提交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获奖后的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作为档案保存均不退回。
评审材料包括:
1、评审表二份(A4打印);
2、成果二份(至少有1份原件,专著类2份原件);
3、相关佐证材料二份(至少有1份原件);外文成果还须附2000字左右的中文提要。申报成果的学科归属按学科评审组所含学科由申报者自行确定填写。佐证材料需按顺序整理并装订。
4、研究报告需出具查重报告。
5、研究报告和智库类研究成果,字数在15000字以内的,按论文类申报,超过15000字,成果方式按专著类申报。
三、成果申报流程:
1、社科奖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必须登录天津社会科学网(http://www.tjskw.org.cn/),进入成果申报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时认真核对用户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一旦注册成功,此三项信息均不能修改。
2、按照申报系统中内容填写申报表,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该项目”按钮,完成申报,申报后不得修改。。
3、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申报者再次进入申报系统,通过“查看申报表格”按钮,在线打印成果申报表,申报者在申报表签字后,连同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等一并报送科技处。。
4、为保障学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在2017年9月21日前在网上申报提交;为便于材料审核,必须在网上申报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9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313房间。
联系人:郭建辉
联系电话:83955444
附件下载:http://kjc.tiangong.edu.cn/2017/0906/c936a28106/page.htm